2007年,夏宇和杨萍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双方登记结婚,当年的11月杨萍生下了女儿倩倩。婚后因为丈夫夏宇长期在外工作,从妻子杨萍怀孕一直到两岁多之间的近3年里,杨萍没有上过班,但是自从杨萍上班之后,夏宇发现经常会有一些异性发给妻子短信,而且杨萍不愿意给自己看,渐渐的两个人摩擦越来越多,几乎没有了信任,到了2013年,夏宇就开始怀疑女儿是不是自己的这件事了。
杨萍听到夏宇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很生气,便去法院离婚,认为丈夫把钱管的很死,对自己十分不友好,另外还说自己几次堕胎都没有陪过自己,杨萍认为夫妻之间已经没有了感情。
随后双方带着女儿去亲子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没想到最终的鉴定结果证实了夏宇的怀疑,确实孩子不是夏宇的,这个结果夏宇表示自己太难接受了,自己辛辛苦苦带了这么多年的孩子,做梦也没有想到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虽然如此他还是不想离婚,因为自己对孩子感情很深,法庭上倩倩的奶奶听到孙女不是亲生的,直抹眼泪。
经过法官调节之后的夏宇和杨萍,自愿离婚,因为倩倩不是夏宇的亲生女儿,所以孩子交给杨萍自己带,夏宇不承担倩倩的所有抚养费,法院判决杨萍一次性支付夏宇18万元补偿款,随后倩倩家人又在法院开具了证明,改随杨萍姓。
亲情超越一切,亲子鉴定应该慎重选择。作为男方对孩子的知情权如果不接受非亲生的,应早点决定应亲子鉴定的方法来确定自己的疑惑,当时间越长,感情越深,孩子和大人的伤害也就越大。当到一定感情的时候,养育的亲情超过血缘的时候,最好是不选择亲子鉴定。让事情无法挽回,或者选择个人亲子鉴定,让事情知情却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