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单方的司法亲子鉴定检验报告是有效的。但是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另外未参与方不认可,需要启动父母子三人重新做司法亲子鉴定。当然如果未参与方不同意做,人民法院就推定单方的司法亲子鉴定意见成立;如果没有单亲司法亲子鉴定证明,另外一方又拒绝做司法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只能推定现有的孩子与父母的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婚生子为亲生关系,非婚子为非亲生关系。
亲子鉴定用于夫妻双方双的案件,一般都是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考虑更好多的男方与女方以及孩子三方权益的问题。作为双方监护权利的问题,第三方法律机构对夫妻双方权利都是平等的。当有些单独办理的司法检验报告,有时候一方办理,也是需要另外一方参与,这样就避免了另外一方纠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