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是法医学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因此在进行鉴定时必须注意:
1.被检查者必须确认无误,要查对有效证明或捺指印;原则上应由检验者直接由被检者身上采集血标本。血标本必须作好明晰的标记,避免标本调错。
2.正确鉴定,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分型差错,必要时需由两名检查人员独立进行检查,保证测定正确。
3.近期内被检者不能接受输血,以免供血者的血型干扰。
4.根据血型进行亲子鉴定,一般是根据表型推测基因型,故结果。分析时;应考虑到一些罕见的血型基因,如Cis—AB型、孟买型、Mg血型,Rh缺失型等,它们有各自的遗传方式和血清学特点。鉴定血清型和红细胞酶型时,要特别注意可能存在的一些无效基因或抑制基因,如:Hp0、ESD0和GLOI0等基因。在HLA系统中,应该注意各座位抗原间的交叉反应性及单倍型的重组情况。因此在只有一个系统排除争议父亲时,应特别慎重。
5.亲子鉴定首先要了解已作检查项目的总排除概率。在此概率大于95%的情况下,如争议父不能被排除;那么他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概率一般很高;如总排除概率小于90%,那么不被排除的争议父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概率可能低于,95%。当W<95%时,应增加检查项目,以便最后达到亲权排除或亲权肯定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被指控可能为生父的男人只有两人,这两名男人也都认为两者中必有一个为生父,如一人已被排除,另一人的W<95%,这时仍可得出他是孩子生父的肯定结论。
6.计算PI、W时需要人群的基因频率。由于不同人种或伺一人种的不同群体之间基因频率不同,因此最好取与受检者相同或比较接近的群体资料,以使计算比较可靠。
7.双亲缺一的亲子鉴定,根据表现型也有可能排除“父”子或“母”子关系,但排除概率较双亲均检验的低。而在不排除时,由于缺少双亲二方的血型,不能计算亲子关系概率,就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父、母均不肯定案,PI的计算原则基本上同母亲肯定案,即X为争议父和争议母婚配产生该血型孩子的机会,y为随机人婚配产生该血型孩子的机会。
8.考虑前概率的亲子关:系概率问题。上面所介绍的亲子关系概率是根据血型检查结果计算的,但实际上对争议父亲是孩子生父的可能性,还可以从其它方面作出初步的估计,这种估计称为前概率。这涉及到非遗传学方面的证据。比如是否承认在可能受孕期间发生过两性关系,是否还有第三者等。若前概率用P0表示,考虑前概率的。亲子关系概率为W=PI*P0/PI*P0+(1-P0)。P0=0.5表示争议父亲是孩子,的生父或不是孩子的生父、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