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联体,采集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二联体,采集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祖父母与孙的鉴定案例,则采集被检测祖父、祖母、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样本一般是血液(斑)或口腔拭子(唾液斑),其它人体生物学材料如带毛囊毛发、羊水、组织块、精液(斑)等亦可作为亲权鉴定的样本。样本必须分别包装,注明被采样人姓名、编号、采样人、采样日期等,置于冰箱冷藏或冻存。
采样时,需要填写采样单,写明委托方名称、采样日期、采样类型、被采样人姓名、性别、称谓、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并拍摄被采样人照片,由被采样人在采样单上留下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婴儿可留右脚拇趾印),并签名确认(婴幼儿的姓名由其监护人代签)。
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当事人,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材料,宜取其口腔拭子(唾液斑)或毛发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