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法医DNA实验室进行亲权鉴定所必须遵循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亲权鉴定的DNA实验室,不适用于大通量数据库的比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GA/T382-2002 法庭科学DNA实验室规范
GA/T383-2002 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亲权鉴定 Parentage Testing
亲权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
3.2 三联体亲子鉴定 Parentage Testing of Trios
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的亲子鉴定
3.3 二联体亲子鉴定 Parentage Testing of Duos
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
注: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也属于二联体亲子鉴定,但本标准界定的是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
3.4 祖孙亲缘关系鉴定 Kinship Analysis of Grandparents and Grandchildren
祖孙亲缘关系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祖父母与孙子女血缘关系的鉴定。
3.5 遗传标记 Genetic Marker
具有多态性的基因座。用于亲子鉴定的遗传分析系统由一定数量的遗传标记组成,常用的有常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STR)、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Y-STR)、X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X-STR)。
3.6 排除概率 Power of Exclusion, PE
对于不是孩子生父的随机男子,遗传分析系统具有的排除能力。它是遗传分析系统效能的评估指标。
3.7 亲权指数 Paternity Index, PI
亲权指数是亲权关系鉴定中判断遗传证据强度的指标。它是两个条件概率的似然比率:
PI = 概率(检测到当事人的遗传表型假设被检测男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概率(检测到当事人的遗传表型假设一个随机男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