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为给非婚生的儿子上户口,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去做亲子鉴定,竟得知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子。赵某感到无比耻辱,一纸诉状将前妻魏某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0万余元。密云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赵某诉称,1998年12月,其与魏某相识,不久后,二人一起同居生活,1999年9月儿子出生。二人于2005年6月领取了结婚证,因感情不和,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二人便协议离婚,儿子由赵某抚养。因为儿子为非婚生子,所以一直未能上户口,为了让儿子顺利上学,赵某决定给儿子上户口,赵某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去做亲子鉴定,报告结果显示不支持赵某为孩子的亲生父亲。
赵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孩子十余年,使赵某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赵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将魏某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判决孩子由魏某抚养,并要求魏某赔偿赵某抚养孩子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北京晚报 通讯员相颖 谭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