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亲子鉴定:“他居然怀疑儿子不是他亲生的,拒绝承担抚养权。”北京的杨女士近日遇到烦心事,她打算与丈夫离婚,并让丈夫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可丈夫怀疑她“红杏出墙”,予以拒绝。
据杨女士说,2003年,她与丈夫徐先生结识后结为夫妻,2004年9月,她的儿子降生。不过,她与丈夫感情不合,只要丈夫从外地打工回来,二人就会打打闹闹。近日,她向丈夫提出离婚请求,要求丈夫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可丈夫以“孩子不是我的”为由予以拒绝,并怀疑她与一位邻居有染。
徐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春节他从外地打工返家后,虽与妻子同过房,但妻子因此受孕的可能性不大。徐还拿出杨女士与邻居赵某某此前的“亲密”合照,说儿子长得“更像赵某某”,他怀疑儿子是妻子与赵某某所生。徐表示不愿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并准备向相关部门申请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是我的,那么我会把他养大。”徐说。
北京天职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认为,提请亲子鉴定,须由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不侵犯被鉴定人隐私权的前提下,向具备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方可进行,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后,鉴定结果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