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有记日记的习惯,喜欢用文字记录自己的生活点滴和心路历程,但是日记本上记录的内容,能够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甚至在法庭上成为证据吗?不久前,因为前女友小夏离世后留下的日记本,偶然被家人发现,让市区的刘先生陷入了一场巨大的家庭危机之中。
这是今年6月,电视台某栏目录制的节目片段,当时远在泰兴的小夏家人突然来找到刘先生,说他和小夏有一个女儿,如今已经16岁了,因为孩子母亲已经在13年前意外丧生,刘先生必须承担起父亲的责任。
刘先生表示,90年代初期,他确实与小夏有过交往,不过两人在1994年时就已经分手,虽然之后也有过联系,自己也曾帮助过对方,但是,这个女儿肯定不是他的。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小夏的家人并不认同。1999年,小夏因为煤气中毒意外丧生,留下了只有3岁的女儿,因为当时并不知道女孩的父亲是谁,这些年,孩子一直由外婆、舅舅和小姨抚养。不久前,小夏的妹妹在整理姐姐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本姐姐留下的日记本,上面提及了小夏与刘先生的一段交往过程。小夏的家人就此推断,刘先生应该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因为双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小夏的家人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诉讼中,原告申请进行亲子鉴定,而刘先生表示,要自己同意鉴定可以,但是双方必须签订制约条款,如果鉴定结果自己不是孩子的生父,原告必须赔偿3万元人民币。
2012年10月16日,经权威机关鉴定,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了刘先生是孩子亲生父亲的可能。
今天上午,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