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讯:3年前,陈婷和李德(化名)同居生下了东东。可是,东东和妈妈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爸爸”和“丈夫”,竟然早有妻室,还育有一名孩子。今年7月,2岁的东东和妈妈将李德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8月9日,龙岩长汀法院审结了这起原、被告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案。
陈婷是广东省佛山市人,3年前,也就是2010年3月,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在广东做生意的长汀人李德。
平时关爱有加,常常添衣购物,双方交往几个月后,就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同居生活。2011年11月,陈婷生下东东。这时,李德却对他们母子越来越冷淡。
陈婷这才知道,李德早有妻室,还有一孩子。双方最终提出了分手。去年5月,陈婷与李德签订了抚养协议,双方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教育,李德分3次,支付孩子抚养费共30万元。
协议签订后,李德按约定,支付了抚养费10万元。但之后,剩余抚养费迟迟未见。
无奈之下,今年7月,陈婷带着东东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李德竟然提出要亲子鉴定。后经鉴定,东东与被告李德存在血缘关系。经办案法官调解,被告李德最终同意支付陈婷抚养费共计3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余款从2013年起每年支付2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