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亲子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单位(个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二)自愿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出生证,留下复印件。
(三)被鉴定人自愿照像。
(四)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
(五)将标本送交专业技术人员,并签收。
二、个人亲子鉴定的后果是什么
个人亲子鉴定,由于方式隐秘、步骤简单、收费低廉,且能够为是否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提供决策参考。而多数人做了亲子鉴定,只是想知道是否孩子是自己的,以便有个说法,有个安排,并不想把这种事搞到法庭上。在欧美的亲子鉴定中,个人鉴定的数量远远超越司法鉴定。而在中国却鲜见关于其正确合理的宣传。
面对越来越多的亲子鉴定需求,婚姻家庭律师不鼓励草率地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多亲子鉴定需求,如果动不动就去跟司法搭边,不仅对自己不利,对家庭不利,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不利!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必要上升到这个层次上来。我主张有这方面需求的父亲首先进行灵活的个人鉴定,当鉴定结果表明有必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利时,再进行司法鉴定也不晚。况且,大部分情况下根本无需去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婚姻家庭律师的个人经验,绝大多数存在疑虑的父亲进行亲子鉴定的结果均显示他与孩子之间确实存在血缘关系。草率选择司法鉴定,以致名誉受损、夫妻感情破裂、花费很多钱和精力,最终结果证明还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如果事先选择个人鉴定,则能规避很多风险,并不给孩子带来灰色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