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可以用于上户口,近些年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亲子鉴定上户口政策。他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拐卖儿童和非法收养。同样也可以帮助一些黑户上户口。
据这篇特写透露:在我国,“黑户”数量已达1300多万,几乎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1%。
这是多么可怕的 数据呀!
我们首先要关切是这些孩子的命运。用明代县令和画家郑板桥教育孩子善待奴婢的话说:“此亦人子”——他们出身虽然卑贱,也是人生父母养的!
无论他们的父母是谁,他们是怎样来到人间的,根据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有权享受公民权利。我国的《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 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大部分地区的公安局派出所要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这不是歧视,是为了防止拐卖儿童和非法收养;还有一些孩子没能上户口,是父母超计划生育而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或者干脆就是生父生母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因而无钱可缴。
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不上户口的理由有千条万条,但是归总的只有一条:孩子是无辜的。如上所述《婚姻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任何人”,就包括持任何理由不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人。
讲权利讲法律,对于国人还不够,还得讲利害。因为很多人的思维不是从公民个体权利出发的,法律在他们眼中并非那么神圣,“也是人制定的”可以讲价还价打折扣,可以找出各式各样理由拒绝实行。国人习惯于讲利害,讲对社会和国家的利害。因此,按照《战国策》教我们的游说策略,你得顺着对方的思路讲,让他们感受怎样于他有利或有害。
那么,我们不妨说,1300多万“黑户”,就是埋藏在我们身边的1300多万颗“地雷”。如果他们都像乐燕(乐燕事件)一样从小就对社会对人们充满了仇恨,那我们这个国家,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岂不是太危险了?“黑户”孩子自然也不会都变成反社会分子,但是只要有1/10,即130多万反社会分子,不也是很可怕吗?
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17岁的女孩李铁梅唱道:“仇恨入心要发芽”;《红色娘子军》里的女主角吴清华唱道:“十三年一腔苦水藏心底……找不到报仇的好时机”。这些话,跟乐燕的话是一个逻辑:“一个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人,怎么给别人爱?”
请学习和实行《婚姻法》,善待这些“黑户”(“贱民”)孩子吧,不仅为了良心,也为了大家的安全,降低铤而走险反社会分子产生的可能性。
音乐家冼星海,1905年6月13日降生在澳门海边一个疍户的船上。“疍民”原是贱民的一种,在清朝永不得上岸居住。幸运的是时代变了,冼星海享有了与他人平等的各种权利,可以上岸,可以上学……
人民志愿军英雄黄继光曾被称为“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人民日报》1952/12/21)因为苏联小说和影片《普通一兵》描写的在卫国战场用身体堵敌人机枪眼的英雄,叫马特洛索夫。我记得小说开头,马特洛索夫就是一个流浪儿。国家给他们关爱和机会,他们就用生命报答祖国,否则他们就是社会的“地雷”。
关爱儿童,从他的环境做起,给他们一个好的环境,给他们一个公平合理的身份。让亲子鉴定用于上户口政策完善合理的应用于社会服务于每一个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