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津区的赵华(化名)和前妻离婚已经两年了,却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让他有些难以接受的真相,DNA亲子鉴定既然确定5岁的儿子竟然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
赵华和前妻小丽(化名)于2008年登记结婚,同年妻子便为他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这对于赵华来说无疑是喜上加喜。可是,幸福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赵华就发现妻子小丽有婚外情,从此家无宁日,两人常常吵架,终于于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儿子由小丽抚养,赵华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可是离婚后,赵华的心情并不平静,左思右想,还是觉得疑点重重。
2013年3月,赵华委托亲子鉴定机构所对自己与儿子之间进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结论是两人不具有亲缘关系。看到鉴定结果的一刹那,赵华再次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愤怒之下他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2013年4月他将前妻起诉至江津法院,近日,他又起诉要求小丽赔偿自己支出的小孩抚养费5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最后,在法官的劝导下,小丽认识到自己未能履行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侵害了对方人格尊严,自愿赔偿前夫1.8万元。
亲子鉴定即可维护女性权利,同样也为男性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