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一岁多了,父亲张先生觉得女儿长得不像自己,经过DNA亲子鉴定确定不是自己亲生。张先生遂将妻子王女士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离婚,并索赔13.8万元。昨日记者获悉,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二人离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张先生获赔2万元。
DNA亲子鉴定女儿非亲生 引发离婚索赔
30岁的张先生是通州区台湖镇人。2011年初,经人介绍,张先生与小自己2岁的王女士相识。
王女士说,2个月后,两人就开始同居,其中有大半的时间是在她老家度过的。
2011年6月,张先生和王女士登记结婚。一年后,女儿出生。
随着女儿越来越大,张先生越看女儿越觉得与自己长得不像,就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不是自己亲生。
于是,张先生以亲子鉴定为佐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王女士返还其为女儿支付的医疗费、保险费及为王女士支付的彩礼钱等共计16万余元。
王女士同意离婚,并认可女儿不是张先生亲生。
“在同居期间我就发现他不能过夫妻生活,因为对此事有看法,所以就和他父母说了。”王女士说,“公婆称是因为他在我家居住,环境陌生加上他胆儿小才导致这种情况发生。”
王女士称,结婚之后,张先生被父母带去医院就医,虽然经过手术,但还是不能过夫妻生活。
法院调解夫妻离婚 丈夫获赔2万
王女士说,在两人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她还发现张先生智力有问题,不能过夫妻生活是因为其患有癫痫病。而且在怀孕期间,张先生及其家人就知道孩子不是他的,因为赶上拆迁,胎儿有20万元的补助费,所以才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假设她明知我不能进行夫妻生活,以正常人的思维及行为判断,她是不可能和我结婚的,就算结婚了,也不可能与我一起生活这么长的时间。”张先生对此不认可,称王女士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生下孩子,自己得知真相后精神及自尊心遭受了极大的创伤。
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两人离婚;孩子由王女士自行抚养;张先生获得补偿款2万余元。
亲情超越一切,请慎重选择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