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男友突然死亡,留下了怀有身孕的女友。遗腹子出生后,孩子的抚养费对于年仅21岁的年轻妈妈来说却成了一大难题。想到男友死亡后,其父母从医院获赔了相关费用,女友便想让他们从赔偿款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为此,以不满1岁大的女儿的名义,把男友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近日,双方当事人在蕉岭法院民一庭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
男友突死亡留下遗腹子
来自梅州的80后小伙阿祺和90后的河源姑娘阿芬是深圳某快递公司的同事,朝夕相处之下的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2010年8月开始了同居生活。2012年2月份,阿芬发现自己怀孕了,即将为人父母的两人开始憧憬着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幸福生活。
然而,上天却并没有眷恋这一对恋人。2012年4月11日开始,阿祺突然觉得四肢无力,在家休息了2天不见好转,于4月13日去到医院就诊,经过50分钟的抢救,阿祺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了痛失独子的父母、伤心欲绝的女友及其肚子里的孩子。
巨额赔偿款孩子有份吗?
阿祺去世后,其家属将就诊医院告上当地法院,要求承担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阿祺父母54.98万元,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项目。
此外,医院和阿芬及阿祺的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若阿芬愿意将其腹中胎儿娩出,于分娩后6个月,在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亲子鉴定,若证实阿芬所生胎儿确系阿祺子女,则医院另行支付抚养费8.3万元给确定的小孩监护人。
此外,阿祺死亡的消息传到公司后,公司送来了慰问金及员工捐款6万余元。
2012年11月9日,阿祺和阿芬的爱情结晶小雨出生了。可是,女儿小雨的抚养费却成了阿芬的一大难题。无助之下,阿芬想到毕竟小孩是阿祺的亲生骨肉,理应获得相应的继承份额。
当阿芬找到阿祺的父母协商时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否认小雨是阿祺的亲生女儿。气愤的阿芬以小雨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小雨的爷爷、奶奶告上法庭,蕉岭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小雨、小雨的爷爷奶奶及原就诊医院三方共同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依据DNA亲子鉴定分析结果,阿祺与小雨存在亲子关系。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具体的情况和要求。阿芬还只有21岁,以目前的状况,独自抚养小雨健康成长确实存在困难,而小雨的爷爷奶奶已经失去了独子,如果把小雨交给爷爷奶奶来抚养,一方面可以抚慰老人失去儿子的痛苦,另一方面也不耽误阿芬的工作、生活。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次协商,各方同意,小雨交给其爷爷奶奶监护抚育,阿芬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有权前往进行探视,小雨的爷爷奶奶另行支付5万元给阿芬,原就诊医院依照之前的协议另行补偿8.3万元给阿芬。
法官说法
遗腹子有继承权但不能索取抚养费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曾园芳法官介绍,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继承法》第28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虽然没有权利能力,但其法定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及父母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故本案中的小孩与他的祖父母同样享有对其亡父遗产的继承权。
那么,如父母一方已经死亡,祖父母是否对孙子负有扶养义务呢?曾法官表示,《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里的“父母死亡”是指父母双亡,并不包括一方父母死亡的单亲子女。因此,类似本案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并不享有向祖父母、外祖父母索取抚养费的权利。
单亲孩子的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单亲家长可以与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争取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