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称夫家暴要求离婚
30岁的李某近日将38岁的丈夫刘某告上重庆大足区法院要求离婚。她诉称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一时冲动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丈夫刘某长期殴打自己,今年1月刘某将自己殴打致鼻骨骨折、脑震荡、身体多处软组织伤。原告实在无法忍受,于是要求与丈夫刘某离婚,双胞胎儿子归刘某抚养。
在法院调查该离婚案时,丈夫刘某辩称殴打妻子是因为村里人都说两个儿子长得不像爸爸,而自己又常年在外打工,所以怀疑妻子出轨有了外遇。
但是被告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坚持离婚,被告就要申请对双胞胎儿子进行亲子鉴定。
夫诉妻不忠要求DNA亲子鉴定
随后,刘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对儿子小明和小华进行亲子鉴定。妻子李某在收到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后,未到法院选择评估机构。
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小明、小华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检验报告的结论是,小明、小华与刘某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拿到亲子鉴定结论后,原来只是怀疑妻子出轨、儿子不是亲生的刘某,心痛万分,马上同意离婚,并坚持要求妻子赔偿12年来用于小明、小华的物质损失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
但到开庭当天,妻子李某却不知去向。丈夫刘某考虑到家中的儿子,想到12年来建立起的父子之情,表示不愿意离婚。法院认为,原告李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