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83316786
客服在线时间:8:00-22:00
首页 > DNA知识 > 相关知识 >

审判实践中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形

     在民事审判中,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形有哪些?由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在实践中,很多因亲子关系无法确定而进行亲子鉴定以确定亲子关系。北京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审判实践中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形。

  民事审判实践中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形:

  1、男方或丈夫向法院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

  即在处理某夫妻婚姻案件时,男方提出“婚生子(或女)”不是其亲生,为此,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予以确定。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发生较多,这主要由于男、女双方在生育子女中的特殊地位决定的。

  男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的目的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可以在处理婚姻纠纷中处于主动地位;

  二是可以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不抚养小孩,有的甚至对以前抚养小孩的费用要求女方支付;

  三是有的男方认为可以因此解除其小孩是否为其所生这一“心病”。

  2、女方主动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

  在涉及婚姻案件时,女方主动提出其婚内所生小孩不是其丈夫所生,若男方不予认可,女方即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其原因主要是:

  一是女方要抚养小孩,且其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二是女方另有隐情,如该子女的亲生父亲为抚养小孩对女方提出要求等。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较少。

3、女方在追索子女的抚养费纠纷中向法庭申请要求确定某男性为该子女的父亲,从而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阅读 ()
  • 专注亲子鉴定十年

    行业早期DNA检测研究团队

  • 引领无创亲子鉴定技术

    上万个SNP位点的质控标准

  • 免费解读报告

    共同探索人类遗传的奥秘

  • 专注细胞鉴定十年

    多家科研院所长期检测服务

  • 科研级和工业级检测

    STR分型检测技术培训和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12-2020 qinzijianding.cn 版权所有:北京科鉴基因中心(华科鉴联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51704号-6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告知网站地图.sitemap

  • 在线咨询

  • 座机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