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周某离婚时,4岁的儿子归周某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现在儿子已经12岁,长得跟我没有一处是相像的。我怀疑他不是我亲生。去年6月,我想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但周某坚决反对。为此,我停止支付抚养费。最近,周某代理儿子到法院起诉,要求我支付儿子的抚养费。请问,我能否向法院申请做司法亲子鉴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你与周某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周某抚养,你承担相应的抚养费。该约定对你和周某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应当履行。你在离婚多年且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后,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怀疑孩子不是你亲生,并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种做法是不对的。现孩子起诉要求你支付所欠的抚养费,即使你要求申请做亲子鉴定,还是先给付孩子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该规定主要是针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亲子鉴定。现孩子起诉你支付抚养费,你只有在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孩子不是你亲生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做司法亲子鉴定,才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你可以提出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院根据相关情况作出决定。